公元2005年,我14岁,在中国北方一座小城念初二。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非典盛行学校放假,再比如孙燕姿暂别歌坛。红是坐在我前排左手边的姑娘,她跟我一样不喜欢听课,总把头偷偷转过来,听我讲一些无伤大雅的段子,眯着眼睛咯咯笑。红笑的时候像孙燕姿,嘴巴张大露出深藏在里面的两颗犬齿,透过犬齿,我似乎可以看到粘在上面若隐若现的韭菜,猜测她中午吃的是韭菜饺子。
那年我刚刚略懂世事,在选择姑娘方面有一套完整的标准,例如头发不一定长,但能被风吹起;笑起来不一定有酒窝,但一定能露出牙齿。
我把这些要求放在红身上对照了一番,所有条目竟完全吻合,这个发现让我惊喜不已。事后想起来,那个标准本身就是我按照红的样子想出来的。
我不是想说我跟红有多般配,只是那个时候,红的存在完全把我冲昏了头。
我跟红一起上学、放学,上课时我给她讲段子,下课后她坐在操场边看我踢球。我们分用一副耳机线听孙燕姿的歌,然后伴着节奏一起轻轻哼唱。红会朝我微笑,两颗洁白的犬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接下来是升学、分别,杳无音信,少年往事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再见到红是今年年初,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她坐在一堆红男绿女中间,长睫毛,大鬈发,跟以前判若两人。我跟红隔桌而坐,又惦记起她的犬齿来,于是故伎重施讲了一个段子,顷刻间满桌的人笑成一片。人堆里的红也笑了,可却换了一种姿势,她抿着嘴,笑不露齿。突然间,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坐在对面的红,我好像从未认识过。那些记忆深处的美好,都在她身上消失了。
我恍然大悟,眼前的红分明是个陌生人。时间把她打造成了另外一副模样,我可以叫她睫毛姑娘鬈发姑娘或者笑不露齿姑娘。
最后,我坐下来,喝酒吃菜,该干吗干吗。我轻声告诫自己,不要和陌生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