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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不公平是不能容忍的

“公平”是一个很含混的词,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最直观的公平就是大家都差不多,特别是大家的消费差不多,没有太大的贫富差距。当我们看到当今的社会贫富不均,穷的穷,富的富,消费水平相差十倍百倍,不平之心油然而起,就想到要解决这个问题。这时候才发现解决公平的问题远不止那么简单。

用强制的手段剥夺富人,把他们的财产分给穷人,这是最直截了当地消除不公平的办法。这个办法我们试过,解放后的三十年就是执行了打倒富人、把他们的财产分给穷人或收归国有的政策,可是结果并不好。社会上的富人都被剥夺成为穷人,而且再也没有人敢于当富人,结果是全社会都变成了穷人。公平倒是公平了,但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那种公平。剥夺富人是一段惊心动魄的过程,是激烈的生命的搏斗,是以挑动人民之间的仇恨心理为动力的,是以牺牲另外一种公平为代价的公平。

现在有人埋怨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造成后来的贫富差距扩大。要知道,邓小平说这句话的时候,全国没有人敢致富赚钱。因为那是资本主义,是要挨批挨斗的,谁敢冒这个险?小平的这句话解放了全国人民走向富裕的愿望,造就了现在几千万的富人,还有更多的人正在奔向富裕。贫富差距确实是大家致富的愿望被解放之后才发生的,但差距的扩大不应该归罪于邓小平。他的贡献在于打破了大家一块儿受穷、谁也不敢去追求财富的僵局。

财富的不公可分成两种,一是由于市场造成的,一是由于非市场的原因造成的。后者又可分为合法的和非法的。合法的非市场致富的例子如买彩票得头奖,或继承了一笔巨额遗产。对这种暴富,很少人会反对它或要求取消它,顶多是收所得税。非法的致富,如贪污、走私、贩毒、贩卖人口等,无疑都是大家反对、必须取缔的。差不多世界各国都有这种非法致富的活动,各国政府尽了很大努力,也未能完全消除。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更不容易消除。

剩下就是市场所造成的贫富差距,这是最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条件下,市场是一个自发的平等参与的交换场所。但事实上的市场往往不那么自由平等,即使法律所赋予的每个人的自由平等也难以兑现。在许多国家里真正实行的是特权,官阶愈高,特权愈多。

即使最初参与的平等性能够存在,在长时间的交换演化之后也会造成收入的不平等。所以说,市场是会造成收入不平等的。要彻底消灭不平等,就得取消市场。这条路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试验过,包括我们中国,但是试验的结果是普遍的贫困。经过艰难的改革,大多数国家都放弃了计划经济,走上了市场经济,而且取得了效果。所以市场是致富之路,但又是分配不平等的一个原因。

如果仔细分析造成不平等的原因,无非是四方面的。一是起点的不平等。有的人出生于富裕家庭,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人则相反,家里穷,上不起学,或者家庭生变,父母异离。第二是天生的条件不同,有的人长得漂亮,有的人难看;有的人聪明,有的人笨;有的人健康,有的人天生就有病。第三是个人的决策不同,导致后果不同。有的人选择学文,有的人选择学工;有的人选择艰苦努力,有的人选择清闲安逸,等等。第四是个人的命不同。有的人命好,处处顺利;有的人命苦,到处碰壁。让我们看看,上面这些导致财富不公的原因中哪些是可以消除的。

先看出生的家庭条件,这样的不平等,主要是原有的社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出生的家庭有穷有富,上一代的不平等传给了下一代。这是造成一个人一生命运不同的最主要的原因。虽然社会有一些安排,试图减少这种不平等,比如义务教育制度、社会救济制度,但作用远远不够。更激烈的措施例如把孩子集中起来统一教养,未必是良策,更未必能被疼爱孩子的父母所接受。穷妈妈也未必同意把孩子送给富人家。所以纠正这一类的不公平,比较稳妥的办法只有改善现代社会的收入不公,从根本上逐步消除贫富差距的过分扩大。

再看每个人出生时的条件,这些天生的条件差别显然是无法避免的。有些家族天分特别高,辈辈出人才,对人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没有理由为了公平去压抑他们,叫他们的贡献和普通人一样。有些人有商业头脑,善于经商,同样为人类作出了贡献,自己发了财,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我们不但不应该限制他们,而且应该帮助他们成全他们的事业。可见这一类天生的不公平,也是无法改变的。一个人的相貌也和他成功与否有关。有些女孩子长得特别漂亮,她们赚的钱就多得多。汽车展览都要请漂亮女孩做模特,空姐也讲究相貌。难道我们能够改变这种现实吗?不管是天分也好,长相也好,这些天生的区别所造成的收入差别确实很难消除。

个人的选择,只能由个人自己负责。绝没有个人的决策还叫别人承担责任的道理。一个人决定去偷盗抢劫,总不能让别人替他去坐牢。一个人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他的成果也不可以让别人去享受。过去我们批评吃大锅饭,就是因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弄得大家都没有积极性,对发展生产很不利,才决定引进市场经济,让每个人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才能,得到自己的劳动果实。可见由于决策不同所造成的贫富不均也是不好避免的。

最后说到运气的不同。运气有个人的,还有大环境的。个人的运气包括一生一世中所碰到的人,这些人所选择的决策,偶然性的因素非常多,而且都不是个人所能控制的,所以称之为运气。我们无法用任何手段改变这些偶然因素。大环境的变化包括国际石油价格的升降、宏观调控等,都会影响一大片人。我们无法将一个人挑出来免除宏观对他的影响,更无法改变整个的宏观形势。唯一的结果是听从运气的安排。

说到这儿,结论是没有办法改变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或者说这些不公平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但是过大的贫富差距又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最后的办法只能是在最后的收入分配上采取温和的手段,从富人那里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世界各国所通行的处理收入分配悬殊的政策。简单地说,我们不得不接受市场所造成的收入差距,矫正的办法是在已经形成的收入分配上多征富人的税。

恰好在这一点上,我国的税制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富人征税。我们的累进所得税只适用于工资部分,而大部分的富人不是靠工资而致富的。他们致富的主要原因是财产性收入高。这部分收入税务局缺乏信息,无法对他们征税。即使他们老实地申报了,也没有累进的税制,只是20%的统一税率。更何况目前个人所得税只占总税收的7%,其他的93%直接间接都和消费者的购买有关,而和家庭的储蓄无关。你的钱放在柜子里,或者存了银行,政府是不会对这部分钱征税的。但是你一旦消费,买了东西,政府就对此征税。打电话,付电费,在超市买东西,国家都在征税。富人的消费虽然高,但是从比例而言他们的储蓄比例高,相对的消费少。而穷人的所得几乎都消费掉了,这部分钱都要交税。所以从比例上看富人收入中纳税的比例比穷人的低。结果我们的税制成了按收入的累退税。改革税制,按总收入征税,并且采用累进税制是减缓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

此外,消除经济活动中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不同限制,取消特权,是缓解贫富差距的更为彻底的方案。我国的改革开放在这方面是有成绩的,每个人公平致富的机会比过去大大地增加了。但是随着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利用权力获取巨额收入的机会在增加。它不同于贪污腐化,但跟垄断和禁止公平竞争有关。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这一类的问题。它和文化传统、社会结构有关,是比贪污腐化更难纠正的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对最终收入公平地征收累进所得税,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就不足为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