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一正义的网友发现一个成年男子带着一个儿童行乞,于是将照片贴网上,一妇女觉得孩子长得像自己失踪的孩子,于是与正义的网友们一道前去将乞丐父子扭送至公安机关,强迫做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成年男子与这名儿童确系父子关系。真相大白后,妇女不断感谢公安、感谢网友、感谢媒体,偏偏就是对人家乞丐父子没有一句道歉的话。而那位随手拍的网友事后在网上淡淡地说了一句:“让大家有点失望,是吧?”……
上海轨道公安某天发现3男1女共4名乞讨儿童。但通过身份证、户籍信息甄别比对,这些儿童都不是被拐卖,而是被家人、亲人带领或者指使乞讨。警方对其父母、亲属批评教育后,只好放行,无法处罚……
深圳原本常见乞讨儿童出没的路段,一时间乞讨儿童身影绝迹,甚至连乞丐都没有了。一名市民说,初四晚上在路口停车时,看到一名女子抱着孩子来讨钱。她立即拿起相机拍照,这时,那女子带着孩子飞快地跑开了……
互联网上掀起一场“微博打拐”的运动,据说是因为一位福建妇女向于建嵘求助,说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弄残然后强迫行乞。于是于建嵘开通微博,号召网友拿起相机,拍下未成年人行乞的照片上传至网上,以便那些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同时号召网友见到未成年人行乞就立刻报警。
问题是——假如儿童并未受到任何胁迫而是自愿行乞,拍下别人行乞的照片上传网络上是否侵权?
当我说出这个疑虑的时候,网友扣了我一顶“自由主义原教旨”的帽子。他们说,儿童是不应该乞讨的,不存在儿童“自愿乞讨”的情况,国家应当将他们养起来。
网友的这个说法非常有道理,但没有能为拍照提供正当理由。试想一个因生存不下去的儿童流落街头行乞,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帮助,起码的尊严反而被网友侵犯,叫人情何以堪?如果网友认为这个社会不应当存在乞儿,政府应当为乞丐儿童负责,那么这些网友应当做的不是不顾乞儿的尊严随意拍下他们的照片上传网络,而是应当敦促政府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可是现实是,践踏弱小总比监督权力来得容易,网友们似乎更喜欢做容易的事。
乞讨,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在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们因绝望而走上犯罪道路之前,至少还有一种职业为他们提供食物,那就是乞讨。现在,狂热的人们竟可以让一个地方的乞丐消失不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恐怖力量?
“微博打拐”假定了一个前提,即大多数行乞儿童都是被拐卖的,大多数残疾乞儿都是被人贩子弄残的。我问持这一观点的朋友:“这个比例是多大?”这位朋友回答说:“凭常识判断,至少九成。”
事实上,“微博打拐”运动就是建立在这种想当然的“凭常识判断”基础上的,到底行乞儿童中被拐卖被强迫的占多大比例,于建嵘们根本没有进行过调查。于是这个运动很快就碰钉子了,根据报道,没有发现一起被强迫的,可以确定关系的都是父母带着孩子在乞讨……
有一种观点,近乎纳粹,他们说既然没有能力让孩子免于饥饿就不应该让他们生孩子。我想说——生孩子是人类固有的权利,不能因为别人贫穷就剥夺别人生孩子的权利。造成贫穷的原因是很多的,我们人类结成社会,接受政府的统治,就是为了让我们生活的更好,可是我们生活在社会中,却还有人不能使自己的孩子免于饥饿,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我们更应该反思这个社会出了什么问题,而不是更加苛刻地对待穷人。
有一种观点,自大到了极点。他们说乞丐带着孩子乞讨,孩子过得太可怜了,这样的父母不称职,应当将孩子从这些父母那里带走,交给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家庭,这样就好了。基于这种自大,很多网友开始呼吁人大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如果发现父母带着孩子乞讨的,应当强制收容。
那些赞成将孩子从乞丐父母身边抢走的人,应当想一想,即使好的收容环境给予了孩子优裕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能否抵消这些孩子与父母生生分离的心灵伤害?你就真狂妄到认为好的收容所能给那些被抢来的孩子以幸福?
美国纽约政府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当时的市长觉得大冬天的,乞丐们在街头受冻挺可怜的,美国政府拿了纳税人的钱,就该为人民服务,于是就建了个巨大的收容所,让乞丐们进来住。可是尽管里面设施不错,温暖又有吃的,可仍有很多乞丐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进收容所。这个市长头脑一热,决定为人民服务到底,派出警察到处搜寻乞丐,将他们强制送进收容所。这件事情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最后在人们的抗议中停止了。
有人会觉得这是个好事,为什么人们会反对。最重要的一点,强制收容侵犯了人们的自由,其次,它所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弊端。
打拐,这是必须的,毋庸置疑。在政府缺位的时候,我们可以做的是督促政府,切实承担起责任,而不是越俎代庖,充当“蜘蛛侠”。
此外,在关注打拐的时候,应当关注那些新社会的乞儿,这不仅需要敦促政府民政部门发挥作用,更应该敦促政府放开对NGO的限制,让社会真正活起来,重新发现社会,让社会去做救济、慈善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