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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没用

冯唐评论另一作家的书时说:码字是一种无用的手艺,在这个必须有用的时代。格非在自己刚出版的长篇里,借男主人公的嘴也说:竭尽全力的奋斗,不过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无用的人。男主人公是诗人。当然,两位作家的意图都是先抑后扬,目的要反衬文字的魅力和魔力,甚至要强调文学的纯净和神圣。但我还是想断章取义,从自己局限的生活去评判:会写字其实挺没用的。

看过一个电影叫《爱情的牙齿》,颜丙燕在里面演一位医生,她爱上了自己的患者,一位干部身份的有妇之夫,并有了他的孩子。怕连累他,她决定做掉孩子。就是在那个男人家里,这位女医生让根本都没碰过手术刀的男人按照自己的指令一步步完成了流产手术。颜丙燕的表演让观众觉得医生这个职业简直太有用了。

还有一部国产电视剧,男一号动员身为外科医生的女一号去解放区,他表示愿意用一个连的士兵交换,而女一号却执意做个小记者。男一号说,做个会取子弹的大夫要比做个舞文弄墨的人更有价值,最后女一号还是去解放区做大夫了。我怀疑编剧戏仿了毛姆的经历:多年行医之后的毛姆决定弃医从文,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又到比利时前线做医生去了。

冯唐自己就是位医学博士,但早就不做医生了,而是一本一本出书。还有一位笔名叫讴歌的女医学博士,写过一本《协和医事》很畅销,据说现在边做医生边写作,一发不可收。不费劲儿就能举出很多医生作家,远的有鲁迅、郭沫若、郁达夫,近的有池莉、毕淑敏,国外的有渡边淳一、契诃夫、柯南道尔这些人基本彻底弃医从文了,只有柯南在福尔摩斯大获成功后表示出了不高兴,总觉得写小说是偏门,玩玩可以,不能以此谋生。于是柯南决定把福尔摩斯干掉,在《最后一案》里,他让福尔摩斯和死对头莫里亚蒂教授决斗,一起掉下了悬崖,从此封笔专心做眼科医生,要不是粉丝们的强烈要求,他是永远都不会让福尔摩斯复活的。

看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段八卦。1926年,阿加莎写完多篇推理小说后还觉得不过瘾,又亲手策划了一起轰动整个不列颠的失踪案。她开着用连载《褐衣男子》赚来的500英镑稿费买来的MG消失了11天。正如她在自己小说里宣称的那样,第一个嫌疑人就是她的丈夫阿尔奇。阿尔奇不得不向警方交代了自己和情人在一起的所有行踪。之后阿加莎便出现在一家水疗宾馆,化名就是她丈夫情人的名字。她用这起失踪案让丈夫的一段出轨暴露无遗。这个强势的英国老太太彻底改变了我的观点,我开始相信,不管做啥,有一个强势的大脑比什么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