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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结果主义”

在公司里,我观察到中国人的一个特点:“结果主义”,他们认为,“结果即全部,其中的过程和动机都不重要”。

我的朋友是一家日企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鉴于近年来中国房价高涨,他们公司决定对无房的员工给予房租补助。在日本,公司一般是直接与员工的房东签署补助协议;但在中国,由于房东与房客之间关系复杂,再加上员工常常跳槽,该公司采取的办法,是每月在工资之外直接支付给员工一些现金作为租房补助。

其中一位员工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后来觉得付房租太浪费,就自己贷款把房子买了下来,然后用公司的租房补助来偿还自己的购房贷款。后来这件事被公司发现,我的朋友找这位员工谈话时说:“用公司的租房补助还自己的房贷,是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决定停止你的租房补助。”

从日本公司的逻辑来讲,由于已经不再租房,支付给员工的租房补助就违反了公司意图,再加上住宅贷款扣除税等法律问题,公司作出处理决定是理所当然的。这位员工却表示:“我的做法确实是违反了租房补助的本来意图,但我也住在那间公寓里啊,而且这是公司福利,怎么使用不是我的自由吗?关键是,我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一分钱的损失啊!”

听起来两方面似乎都有道理,也特别能体现中国人和日本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另外一个例子似乎更能证明这一点。我的一位好友是中国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告诉我,“辩护律师在倾尽全力之后官司仍败诉的情况下,作为客户的日本企业和中国企业对于我们的评价有180度的差异”。

日本企业重视诉讼的过程,律师只要尽了全力,即使失败,也会照样说“谢谢关照”并给出很高的评价。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间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胜诉”。因此,在中国的法律事务所里,最受客户追捧的是那些“能够胜诉的律师”——这应该也是“结果主义”的表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