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的小说结构其实是分成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讲石猴出世大闹天宫;第二部分讲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在这两部分之间,作者突然一笔岔开十万八千里,整整用了一回书讲“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讲解唐僧身世源流。
故事本身不算精彩,讲陈光蕊偕妻子殷温娇赴任江州,途中被船夫刘洪所害,抛尸江中。刘洪霸占殷小姐,冒充状元去江州赴任。殷小姐已有身孕,只得忍辱偷生。她生下孩子,怕刘洪加害,便把孩子抛入江中。这孩子被金山寺和尚捡去抚养,起名江流儿,法名玄奘。玄奘长到十八岁方才知道真相,后与母亲相认,惩治恶贼刘洪,沉冤得雪,父亲陈光蕊也被龙王救活,全家团聚。
听起来挺有正能量的吧?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后来读得细了,才发觉有些细节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悚然。
你看这一回讲到殷小姐生下孩子抛入江中时,如此写道:“恐难以识认,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一纸,将父母姓名、跟脚缘由,备细开载。又将此子左脚上一个小趾,用口咬下,以为记验。”前面咬破手指写血书,是惯常桥段,无甚稀奇。然后这殷小姐为了留个日后相认的记号,居然把自己孩子的小趾头咬断一根。
这个桥段,是为日后母子相认埋下伏笔,有它在结构上的功能。但是,只是留下一个记号,用不用做得这么绝啊?很疼的好吗!那孩子出生才一天不到,就不能用不那么血腥的办法吗?人家叶二娘给刚出生的虚竹做记号,就只是点了几个戒点香疤,一样很实用啊。
而且咬下脚趾之后,殷小姐也没做任何处理,直接把孩子绑在木板上顺江漂走。这孩子到底是金蝉子转世,运气不算差,如此恶劣的环境下没感染也没失血过多,就这么顺顺当当漂到金山寺了。
法明长老捡到这孩子,抚养到十八岁。文中用了八个字“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这八个字看似轻描淡写,我看到这八个字时,脑海中浮现的是一群和尚围着个小婴儿发愁,大半夜的轮流在佛堂里抱着转圈,得竖抱,还不能坐下;为了让小东西吃饱,还得去外头找女施主化乳斋;吃饱了还得拍嗝,拍完了还得把屎把尿,偌大个清净之地挂满了尿片……再看那八个字,简直可以另外写本书了。
后来玄奘与殷小姐终于相认,找来外公剿灭刘洪恶贼。大事既定,外公要见小姐,小姐却在里面要上吊自杀,说:“为女儿者,有何面目相见!唯有一死以报丈夫耳!”这是明清小说里常见的封建贞节观,不料玄奘的外公倒开明,说:“此非我儿以盛衰改节,皆因出乎不得已,何得为耻!”读到这里,我一愣,想不到古人小说里,倒也有如此通达开明的看法,不错不错。继续往后看,陈光蕊也被龙王救活,送上岸来,陈母也被救出,一家团聚。
排布完大团圆结局,作者开始交代诸人结局,说陈光蕊升官学士,说陈玄奘返回金山寺继续修行,都不错。然后笔锋一转,他又轻飘飘地带了一笔:“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
这理所当然的语气,充满赞赏的旌奖,让我不寒而栗。其可怖,甚于取经路上一切妖魔鬼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