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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这样玩微博

优秀作家往往能成为微博高手。真正值得玩味的是微博对作家的意义:仅仅是自我推销的工具,还是与他人分享才智的平台,抑或是创新性思维的孵化器?

前两天,浏览《纽约客》网站上的“翻书者博客”时,我发现了小品文写手兼小说家托马斯·贝勒的一篇博文,是有关作家与社交媒体如何相互作用的。

“现在,就某一点而论,几乎每个作家都会说,上推特网和脸谱网是绝对必要的,这属于自我推销和职业形象打造范畴。不管对哪个年龄、哪个阶段的作家而言,刷别人的微博都没有自己写微博重要——这听起来好像不可理喻,直到有一天你上了推特,从此欲罢不能。问题在于,除了推广你的作品或证明你还活在世上,微博还有其他实际作用吗?”

作为一名新注册不久的、多少抱持着一点怀疑态度的推特用户,我发现很多同行跟我一样存在相似的想法:我们真需要每天两次、3次、10次、10次、15次……发表140字的微博,来证明自身已经达到某种‘文化临界点’了吗?

贝勒在博文中提到的内容,准确地反映了我自己的微博使用经历:先是抵制,然后投降,然后发现写微博的趣味,一度如痴如醉;到头来,却不知道写这些小段子究竟有什么实际意义。多上推特能激发创作灵感吗?或者,发微博只是引人注意的一种时髦方式?

贝勒提到:“如果愿意,多数优秀作家都可以成为同样优秀的微博作者,因为微博是词语的媒介,而且有一定形式,人们在写每个句子的时候会遵循相当于押韵的限制。”贝勒这种观点,使我想起一位朋友告诉过我,他喜欢按传统格式(尤其是十四行诗)写作,因为有文体的限制,在短短几行字之间要写得出彩,就带来了特别考验创造力的挑战。

我玩微博的时间不长,但总是不自觉地被玛格丽特·艾特伍德、乔伊斯·卡洛尔·奥兹等作家的账号吸引,贝勒称这些作家是“多产的、天才的”。对此,我引用一条刚看见的微博:“如果某种行动没有在智能手机上记录下来,我会不免寻思,它果真存在过吗?”

对奥兹这种人而言,上推特既不是自我提升,也不是浪费时间,更不是自省,更多的是一种彰显存在感的招数。不过几星期前,她在一则微博里写道:“人类在社交媒体上所说的话,果真如同自言自语一样,不起什么作用?抑或像日记一样,有机会万古流芳?”

这则微博很有深意,换句话说,奥兹希望我们去思考在微博上读读写写的价值。我们知道:任何文化形式,包括文学在内,都是为了促进人类意识的自我进步。

而在贝勒看来,奥兹的想法可以引申出更多:“思想是不是靠分享才能存在?走神时得到的灵感,稍一认真对待,会不会又溜走了?或许,在它消失之前,你可以把它写到笔记本上;这恰似一粒种子,你将来回味的时候,它或许已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反过来,如果你把它挂到微博上,让你的笔记向公众开放,这种做法,会不会使‘种子’失去了成长为某种强壮而持久的东西的活力?让某种思想为公众所知,实际上是把它在某个地方冰冻起来,让它不再成为思考过程的一部分,而是一尊很小的、已经完工的雕塑。”

我自己也胡思乱想了一阵。推特是大麻还是灵丹妙药?怎样让微博引人入胜?在那篇博文末尾,贝勒提供了两篇他最初按照微博的形式写的小文章,他把这两篇小文看成“杂耍人的创造”,给自己涨了不少粉丝。“你动笔之前是否谈论过整件事,或其中一个过程?我们写微博意味着什么,当众记笔记?或是把思想的私密之处暴露在光天化日下?”

他的总结同样耐人寻味:“这是个透明的时代,但在我们矛盾的灵魂深处,仍会产生有价值的东西,除了自己,没别的人能看见,而且,我们也需要长时间修行方能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