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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那么凉

很多年前,我在故乡的小城读高中。那时,我是怀着梦想的十七八岁的女生,那时,我一直想的是:离开这座略带土气和灰败的小城,越远越好,此生永远不要回来才好。

晚自习时,我们逃课去看电影或录像。

电影院只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建筑。院子里种满了泡桐,每年春天来的时候,开了艳粉粉的桐花。桐花招摇着,却终究逃不过颓败的命运——掉在地上,又大又烂的一朵。我简直厌倦至极,仿佛对整个少年时光厌倦至极。

也去录像厅。更乱更脏,带着明显的堕落和坏。抽烟的少年,故意装酷。戴了大耳环的少女,斑驳的墙,破烂的棉布门帘,又大又破的音箱,还美其名曰“镭射影院”。

斜歪的小黑板上,写着即将放映的录像的名字。无非是肥皂一样的港台片,那阵我迷恋周润发,因为帅到让人眼晕。也喜欢过温兆伦——他有一种从容的坏。

录像厅的凳子真硬啊,坐上去十分不舒服。粉色或黄色的墙上落满了苍蝇屎和蚊子血……我和她买了一包瓜子,一包爆米花,看粗制滥造的港台剧,武打或言情。黑暗中有女生尖叫:你不要碰我。那种黑色的、暖昧的、带些坏的紧张,充满了压抑的快感。

地上有啤酒瓶,一块钱一瓶的当地产啤酒,通宵录像常常放,我没有看过通宵,总觉得再怎么样,还是要回家的。何况,录像厅的名声实在是坏——仿佛是坏少年的集散地。坏的东西,总有一种神秘的蛊惑力,仿佛无法抗拒的地心引力,知道坏,还要往更坏里走。

还有文工团。我因为谜恋那里面漂亮的女人和有几分帅气的男人,常绕道路过那里,我是故意路过。

女人带着风尘味道,唱评剧。男人会在樱花树下弹吉他——我几乎在哭着喊着要去学吉他,央求母亲给我买一把吉他。我母亲花了65块钱给我买了一把吉他,在暑假里,我跟着那个男人去学弹吉他了。他名字中有个岩字,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跟着他学的还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我们在那个年代,是有着浪漫梦想的文艺女孩男孩。后来,男孩去了美国,女孩在北京任高管,我也离开了故乡,而那个叫岩的男人,离了三次婚,现在,穷困潦倒。

学吉他的黄昏,我能注意到他的眼睫毛一闪一闪的,好像带着许多吉光羽片……其实是我十七岁的黄昏里在迷恋一种物质,有漂亮而风情的女演员在等待他一起去吃饭,他装做毫不在意,眼睫毛因为长,就显得过分的慵懒了……。后来我小说中的男子,常常会有这种慵懒的气质。

文工团排练评剧时,我常常去看。周日,我站在台下,看他们排练《刘巧儿》。那个演巧儿的女孩子真俊呀,小纤腰一把,眼下面一颗痣,像一滴生动的眼泪……我看着,其实内心是有倾慕的,我也愿意来唱戏——如果我有嗓子。

我过度地厌倦高中生活——因为面临高考压力,我觉得应游迹于江湖,跟着一个草台班子,四处游走。更过分的想法是:我要和班子里最帅的最红的男主角私奔,当然,最后我把他抛弃了最好。

这是十分浪漫而恶毒的想法。想起来时可笑之极,非常过分的自我迷恋。

那些浓艳的、传奇的、俗透了的录像厅、文工团,在后来我坐在豪华影城里,花一百块钱买一张票看大片《阿凡达》时,远远没了这种况味。

后来,我遇到过唱刘巧儿的演员,她不可能认得我,我却认出了她。

认出是因为她眼角下的那颗痣。如果不是那颗痣,我想,我不会认出她来——她在廊坊评剧团了,我去看我的一个朋友排演的河北梆子《吕端》,在狭窄而逼仄的楼道里,我遇到了她。

只有她,眼下面有这样一颗痣。那么清晰而明显,她比从前胖了有多一半,正在包包子——韭菜鸡蛋馅的。

那破旧的楼道,那带着八十年代味道的楼道,完整地呈现在我的眼前——脏乱差,电风扇无聊地转着,水泥地上有脏水。而她穿着大背心,肥厚的肉流出来,她有了白头发,头发乱七八糟地用一只卡子别着,卡子上镶了塑料的花。

你演过刘巧儿。我说。

她抬起头,惊喜地说,你还认出我了?显然,她很兴奋。这时,她还用手捋了一下头发,面粉沾到头发上去了——落魄的艺人身上,总有一种江湖的沧海桑田味道,她的那个动作,让我心里一颤。

“多少年前了,在霸州,当时叫霸县,追求我的男人排成队,连县里的领导想请我吃饭还得托人……”旁边有小伙子,正听周杰伦,不屑地说:你就吹吧,就你?

她说的是真的。她的纤腰一把,她的美艳惊人,我都曾经是见证人。

现在,她老了,她包着韭菜鸡蛋的包子,说一个月才有一千块钱,只能住在这团里,房子没有,婚离了,孩子在北京打工,一个月回来一回……电风扇仍然兀自地转着,我的朋友打电话让我上五楼去看《吕端》,她在后面嚷着:一会过来吃包子呀,我包的包子可好吃了……楼道里已经有包子香了。在大夏天,她点的是蜂窝煤炉子。

我急促地上楼,这是最热的夏天,我的汗下来了,很咸,很咸。

而青春和现在的区别,就是有时我分不清,哪滴是眼泪,哪滴是汗水。因为,它们的咸度和温度,都像烟花,那么凉,那么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