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熟人,是我的同龄人,读大学时就认识的。我们不是同一个学校,但知道他是个活跃人士,并且早早就有了市场意识,在大家还在闷头读书的时候,已经知道编娱乐手册挣稿费,去外地旅游时在边远地区为当地人拍照,挣回一部分车钱。我们来往不多,关于他的故事大多是听说的,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前卫”了,理解有些困难,所以他并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他毕业后到北京工作,我们就没有见过面。
十年一转眼就过去了,没有想到和他又见面了。他出差来上海,有事找我。办完了正事,我们几个年轻朋友就找了家茶馆店开始大泡特泡。话题很多。关于北京和上海这些年的变化——同龄人的看法永远比报上、电视里的信息更有参照意义,有关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我们都有了不少变化,对现状的感觉与今后的打算,还有天南海北各种奇闻怪事……
这种谈话通常都很愉快,没想到的是,因为这次谈话,这个十多年前就认识的人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现在我才肯定,我不会忘记他了。
他说起他前几年在南方的Z市经商的事。那时他和朋友合伙在Z市注册了一个公司,做进出口贸易,初见成效。因为他在北京还有工作,所以他让那个朋友负责Z市的日常事务,有大事和他联系或者他飞过去处理。
“那时候,已经挣了两百多万的家当了,我们说好全都放在公司里,个人不吃不用,把生意做大。结果有一天,一个电传过来,是我们的客户,说我们公司没有按期付款。我打电话找我的合伙人,哪儿都找不到他,我意识到有问题,马上飞过去。打开公司门,我眼前真是顿时一黑,整个公司都空了,除了家具还在,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了,当然我的那个朋友也没有了踪影。有人告诉我他出国了。不用说他带走了所有的钱。留给我的,是一张国际长途电话帐单,还有拖欠的房租和各种帐单,共有十万块。我当时就傻了,整个脑子都乱糟糟的。从心里说我觉得我是受害者,我的钱让人卷走了,根本没有理由要我付这些帐单,我真想一走了之。可是我又觉得这样不行,公司也是我的,出这种事是我看错人,错了就应该承担责任。更何况,我是一个前程远大的人,我不能让自己这辈子永远不能到Z市。我要自己能堂堂正正地到任何地方。”
故事的结局是:他将个人的积蓄倾其所有付清了账单,向一个朋友借了机票钱回了北京。他当然没有就此灰心,又重新开始干起了别的。而那个合伙人,听说有人在泰国看见过他。“我想想,他比我惨,他不敢回来了。我觉得自己当初绝对是作了一个英明的决定。”
如果不是身处一个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巧取豪夺和欺世盗名畅通无阻的时代,无法理解我们听到这番话的感动。我对经商没有兴趣,也无从判断他是不是一个有经营才能的人,只是当我听到他说“我是一个前程远大的人”时,我相信他会有所作为的,不管是哪个方面,这是迟早的事。一个人在那样的情况下,没有惊慌失措,没有自怜自艾,更没有放弃一切,仍然对自己抱着很高的期望和自信,这样的人应该是有出息的,否则这世界就彻底疯了。
觉得自己前程远大、是做大事的人,对人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有人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尤其在大事上坚持原则,认为“暗室欺心,君子不为”;有人却觉得自己可以随便放任,不屑于遵守规范,反正“成则为王败则寇”。
可是,当一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最大的资本就是他的清白记录,如果他不保护这个记录,他很快就会变得污浊丑恶。从人的本质意义上说,失去了清白便失去了一切。无论攫取多少东西都不是成功,即使赢得了世界,也必履危机,因为占有的越多只说明他伤天害理的事干得越多。一旦失败没有人会伸出援手,于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一个人如果在某地作了缺德亏心的事,他就很难再到那里,别人的鄙视与不信任,使那个地方成为他的禁地;同样,一个人如果对朋友作了损人利己、情理难容的事,那么这个朋友也就成了他不敢见的人。一个志向远大的人,确实是不肯让自己轻易有这样不敢去的地方、不敢见的人的。换言之,每个志向远大的人,必然有这种自我意识,要让自己永远可以堂堂正正地到任何一个地方、见任何一个人。拒绝一时得益而后心虚、躲避、脸红、眼神闪烁的小人态。
我也认为我的这位同龄人当初作了一个“绝对英明的决定”。听见他这样平静如水地说自己的失败,看见他脸上的坦然、眼睛里未折断的锋芒,我不禁在心里为他击节叫好:
好样的,我的同龄人!
剩下的事,就是看他在成功的路上能走多远,并且为他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