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时尚不时尚都得跟着向前走,就像主人牵着哈巴狗,链子攥在人家的手,走慢的为落伍,走快的为潮流。有谁敢说“我就不时尚”,那么我们就找出一幅他20年前的照片,看看他的发式,瞧瞧他的装束,问问她当年用的化妆品,我们就知道时尚的力量有多强大了。
追逐时尚是每一个人都心甘情愿的欲望,时尚之所以强大,因为它不仅仅是穿衣戴帽,描眉画眼,鞋高半寸,无领无袖,它还是我们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状态,是我们价值观念的一种更新和变化。就像如今我们都用手机与他人交流,你还能狼毫蘸墨,宣纸上腾龙起凤吗?现代商业银行大楼里的白领丽人,纤纤玉手点的是鼠标,敲的是键盘,你总不能穿着职业装,还口中念念有词,“三下五除二”,继续拨弄着老祖宗使用过的大珠算盘吧。虽说放弃传统不一定都是进步,但追逐时尚一定是与时俱进,况且也身不由己。
我们选择时尚,有时不是图的舒服、自在,而是赢得大众的赞叹、崇拜、追随,即便我们不是参与者,但我们绝对是欣赏着、关注着。比如时尚的性感,如今就是女性的骨感了,说得白了一点,那是虐待自己后的“悲惨之状”,可没办法,如今有几个女人不想苗条。所以时尚这玩意几乎就是展现给他人看的,于自己未必是身、心、灵的渴求。
我曾经有过一次较深的“不时尚体验”。35年前,我在大兴安岭林区跟工人采伐过一次“过火林”,那里的工人上一次山就是个把月,住在地窨子里,这里是清一色的男人山头儿,洗脸不洗脸,换不换衣服都没人在意,谁怎么舒服,就怎么着,那里的时尚就是力气。但准备下山回家时,这些汉子们开始了人体的清洁工程。半块镜子碴儿成了你照我也照的美容镜。那么,如果就是一个人世界,我们还用得着梳洗打扮和记住这个夏季的流行色吗?我看能找到吃的就行了,因为你那个时候全裸都不算“艳照”了。
可是在现代化的都市,人们可以拒绝思想,但不会放弃时尚;人们可以忽略健康,就是不舍弃时髦。老夫篡改一句“经典”,大众对时尚的欲求是如此符合人性,缺失了它的人要么是超越了人性,要么是低于人性,谁是这两者呢?一类是上帝,一类是傻子。
有些挑战大众的、颠覆时尚的“环保主义”者高擎“拒绝时尚”的旗帜,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时尚的粉丝们一下子又找到新的时尚,崇拜者、追随者“如墙堵烟”,让新的时尚又升上了天空。如今拒绝时尚都成了时尚,看来要做到不时尚就等着你一个人的世界吧,否则世上就是剩下了“一公一母”,时尚都不会死亡。
时尚是一种生活态度,人们总在试图寻找着、证明着“我”的存在、“我”的差异,试图寻找到时尚美的标准。可人们参照着的时尚标识不过是那一浪接着一浪的潮汐,哪个都不是头儿,哪个也不是尾儿。起点本是追求美,但终点却变成了颓废、自虐,那就不玩儿时尚了,而是被时尚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