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思想家把东西方人思维方式的差别概括为:东方人的思维方式是笼统的,重领悟;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是分析的,重思辨。这不是没有道理。这种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东西方人处理事物的方式不同。具体来说,西方人是辩证的,而东方人是注重直觉的,即所谓中华文化中“圆而神”的智慧。
“圆而神”出自《易经》,与“方以智”相对应。在西方哲学中,一切用智慧的理性所把握的普遍的概念原理,都是“直”的。所谓“直”,就是要么在深刻性上不断深入,这叫纵的“直”;要么在广泛性上不断外延,这叫横的“直”。这些“直”的一个接一个,最终成为“方”的。所谓“方”,就是有明确的方向、明确的界定、明确的转折。这些普遍的概念原理,因其是抽象的,因此当应用在具体事物上时,必须对具体事物的有些方面的性质有所忽略和取舍,才能与其相适应,因而就不可能完全真实、尽善尽美地反映该事物的特征和个性。要想完整无遗地反映出事物的全部特征和个性,我们就必须有一种智慧的方法,就是随具体事物的特殊的、单独的变化,而与之宛转俱流、随形向意地对变化进行概括的智慧。对这种智慧的运用,最初可能没有普遍性,而是把普遍融入特殊,而从特殊中又体现出了普遍性,普遍性就在此特殊中。而且从字面看也不清晰,是笼统的。但这种特殊性所规定的普遍性,被人们主动认可并推行后又成了一种普遍性。就像一条直线才向一方伸展,随即运转而成圆,以绕具体事物之中心旋转。这就是“圆而神”之智慧。用通俗的话来说,“圆而神”就是虽然听起来有点“模棱两可”,但明白了是什么意思,其精神基本上是对的,描述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正像庄子思想所谓“神解”“神遇”,孟子所谓“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此神非上帝之神、精神之神,而是“伸向”的意思,即直指事物的本质。人只以普遍之抽象概念原理观物,必有所合,亦有所不合。有不合处,便有滞碍。有滞碍,则心中精神有所不伸,想象力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人必须能将普遍抽象的概念原理理解并转化为与事物宛转俱流的“圆”的智慧,然后才能运用自如、心想事成。所以叫“圆而神”的智慧。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要根据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因势利导,因时而变,活学活用。总之,就是要把握认识事物的活的灵魂。
这种智慧不只是一种辩证法的智慧,而略近于我们所说的“直觉”。这种智慧可适用于一切普遍事物,不用等到事物内部的矛盾凸显出来,即已将其化解在将发未发之时。
这是中国天人感应学说的发展和应用,它的一个集大成者就是中医学说。它也是中国文化之所以神秘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