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个小心谨慎的人。没人在家的时候,他从不让洗衣机、电饭煲等工作,也不给手机充电,怕引发电器火灾;晚上睡觉一定会关掉煤气,怕煤气发生泄漏;出远门,则会锁好家里全部的门窗,不留一个死角,怕小偷进门;上街绝对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与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怕出现交通意外;与异性交往,玩笑倒是开过,但知道尺度,在他看来,开玩笑惹人翻脸是最没面子的事。后来,朋友做了一个地级市的国土局长,也还是秉承了“怕”的风格:该办的手续他会嘱咐下属及时办理,他担心当事人跑路;不该批的条子,他坚决顶着,他害怕被上级国土部门点名批评,更害怕一不留神成为阶下囚。
对朋友的“怕”,坊间议论不一:有人说他老实、可靠、守规矩,是个好人;有人说他迂腐、呆板,是个傻蛋。我倒是非常赞赏他,我觉得,朋友为人处世时秉承着一个理念:敬畏。
人应该知“怕”。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天命,就是老天赐予的命运;大人是指有地位、有号召力的人;圣人之言,自然是指古往今来那些道德高尚的人所发表的种种看法。孔子主张应该畏(怕)的那些东西我们可以讨论,但他主张人要知敬畏,我双手赞成。在现代社会,我觉得人应该“怕”的事物至少有两种:一是应该“怕”道德,也就是那些虽不违法,但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会被人指脊梁骨的事绝对不能做;二是应该“怕”规则、法律,就是要敬重社会基本的规章制度与法律,用古人的话说,叫“畏法度”。一个人生存于世,干什么都只凭个人性情,一点也不知“怕”,不仅很难赢得他人的正面评价,而且可能葬送自己的一生。
一个人要学会知“怕”,一个民族、国家也是如此。许多国家、民族都出现过苦难、挫折,这些苦难、挫折曾经使那里的人们深受其害,也极大地打断了这些民族、国家的文明进程。有的社会不知“怕”,对过去的苦难、挫折毫不上心;有的社会总是“怕”着,生怕类似的悲剧重演。1845年,一种卵菌登陆爱尔兰岛,使得全岛土豆减少三分之一,灾荒一直持续到1852年。这场大饥荒使爱尔兰人口锐减20%至25%。爱尔兰人没有忘记这场苦难,他们在首都都柏林街头竖起了大型的纪念雕塑,其中一组饥民的群像栩栩如生,那哭天喊地的表情时刻提醒人们历史不能忘记。不远处的利菲河上,停泊着“邓布鲁蒂号”帆船,原船1845年建造于魁北克,大饥荒时曾运送大量饥民到新大陆。2001年由肯尼迪基金会出资,按照19世纪的原貌复制了该船,大部分时间停留在港内,供游人参观。在罗斯康芒郡的一座庄园里设有大饥荒博物馆,里面有关于这场饥荒的最完整的收藏。爱尔兰的史学家与文学艺术家更没有忘记这场大饥荒,关于这场饥荒的著作、论文、文艺作品如潮喷涌。生活是公正的,不知“怕”的社会,经常有各种恐怖的非常事件出现;而像爱尔兰这样知“怕”的民族,那些灾难性的意外事件则往往会远离它们。
中国人一向讳言“怕”,在一些人看来,说自己“怕”,就等于承认自己怯懦,其实这完全是误解。一个人知道必要的“怕”,他才可能去做好人、善人,去做君子;一个民族、国家知道必要的“怕”,它才会将各种社会规则设计完备,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温暖、快乐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