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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出来的血缘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白一点儿,也粗俗难听一点儿,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乡”,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只饭桶(簋),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为“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

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做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源。吃了同一种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来源,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进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岂止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们儿”,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来。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做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做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