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美国犯罪潮的真正赢家是埃德加·胡佛和联邦调查局。在这场战争开始之前,他和他的调查局还默默无闻;战争结束后,胡佛和最终定名为“联邦调查局”的新部门名震全国,从此成了新闻报纸、广播剧、连环画和电影中的主角。
FBI的前世
美国人对秘密警察的观念总是很反感,1908年首席检察官查尔斯·波拿巴建立了名为调查局的部门,国会就担心政府会建立间谍体系,就像沙皇俄国一样对人民实施监控。当时的美国没有联邦警察,直到1870年之前还没有统一的司法部门。20世纪初期,波拿巴就开始寻找扩展调查局势力的机会。
1919年,美国焦灼地面对着所谓的赤色威胁,首席检察官帕默在调查局下建立了总情报署,并把其交给司法部律师埃德加·胡佛管理。
胡佛1895年出生于华盛顿特区,在公务员的体系里成长起来,成年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国会图书馆的馆员,即使每天需要和那些卡片、目录打交道,胡佛还是坚持学完了法律课程。有些传记作家暗示,这段经历让他一生都热衷于积累信息、梳理分类,后来他建立了拘留记录、煽动者索引和活跃分子的档案等等。
在政治腐败透顶的哈定总统任期,调查局制造了很多丑闻,到了1924年,柯立芝总统的首席检察官斯通决定结束调查局滥用职权的情况,他宣布,秘密警察会变成自由政府和自由制度的障碍。
斯通试图清晰地区分两个警察部门——执法部门和情报部门的职能,但是并不成功,界限的模糊不清困扰了联邦情报局很多人。执法部门的职责是把触犯法律者——从黑手党头目到有污点的政治家——归案受审。在美国社会,法律程序规定要向公众公开,符合证据法规的规则,受法庭监督,他们面对的是已经被怀疑犯罪的人。但是情报收集是为了阻止将来的罪行,不一定局限于特殊罪行,目标也可以是一般人,包括所有的无政府主义者、外国人、共产主义者和中东人。超出了有关证据的规定,使用的方法都是秘密的,有时候甚至是危险的。
斯通任命29岁的胡佛清理门户,胡佛决定让调查局高度自律,不可腐蚀,致力于让调查局执行法律而不是充当间谍的角色。
“调查局必须与政治分离,它不是任由政治调遣的工具”,胡佛说,他挑出局里的坏苹果,重新招募了受过会计或法律训练的高素质人才:精神抖擞重整调查局的组织结构。他削减探员人数,上交没有使用的预算基金,并建立了一个指纹中心和追踪罪犯的档案库,后来他还要建立国家警察专科学校来训练他的那些执法官员。
在胡佛领导的最初十年里,调查局在国内舞台上还扮演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但20世纪30年代中期发生的两件事,彻底改变了执法部门和情报部门的命运。
与全民公敌的斗争
1934年6月21日的晚上,在芝加哥北区的街道上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从附近的电影院里出来。一队调查局的侦探作势围了上去,电影院出来的男人撒腿就跑,探员们乱枪齐发,逃跑的男人倒在微热的人行道上,死了。
一个探员匆忙跑到电话亭,向指挥这次行动的长官报告,长官正在华盛顿焦急地等待消息。几分钟之后,FBI击毙约翰·狄林杰——那个时代的罪魁祸首的消息传遍了美国。
多年以后,一位记者问老年的胡佛他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胡佛连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我们逮到狄林杰的那晚。胡佛说听到电话的时候是他一生中最激动的时刻。
这一刻在他的记忆中如此辉煌是有原因的。20世纪30年代的犯罪潮,实际上帮助形成了现代FBI。1934年之前,这个机构不过是为数不少的联邦调查机构之一,当时的美国联邦罪犯法并不健全,美国政府把时间、人力和物力都投入到反垄断法和调查警察腐败上了。胡佛他们没有逮捕的权力,也没被授权可以带枪。
这段时间的统计数字显示,一战之后美国的犯罪率并没有上升。所谓20世纪30年代的犯罪潮只是几个颇具传奇性地打了就跑的绑匪和银行抢劫犯。犯罪问题是多种因素凸显出来的,报纸总是追求耸人听闻,大萧条造成了社会秩序的紊乱,罗斯福总统的新政试图证明联邦政府拥有无限潜力。
胡佛一直坚信,FBI应该是执法机构中的领导者,而不是泛泛的联邦警察部门;FBI应置身于不得人心的禁酒令之外,胡佛也不认为他的团队有义务严格禁止像赌钱和欺骗劳工这样的地方性犯罪。他认为FBI应该是以现代的反犯罪方法引导联邦警察的精英机构。
1933年一伙人试图绑架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大亨查尔斯,联邦调查局严谨的办案方法被证明非常有效,逮捕了绑架犯之一“机关枪凯利”。据报道,凯利在投降前曾经请求:别开枪,G-men。“G-men”是“GovernmentMen”的缩写,这个标题成了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的昵称,很快得到全美国的认可。
在1934年的时候,FBI只有400来人,但是罗斯福总统要的就是戏剧性,而胡佛也能制造戏剧性。他选择有利的案例公布于众,比如枪杀狄林杰,追捕各色“全民公敌”——漂亮小伙弗洛伊德、娃娃脸尼尔森、贝克帮,让这群人声名远扬,经过几次易名,1935年最后确定为联邦调查局。电影和杂志吹捧FBI探员神话,新闻报纸把国家一号英雄的桂冠戴到了胡佛头上。
虽然后来爬上了权力的顶端,但是胡佛嘲笑政治,他不属于任何党派,一生从未投过票。他总是用道德术语来描述自己的敌人,他说“不法之徒是从隐身处爬出来啃咬我们文明命脉的老鼠”。而且胡佛一直坚信,罪犯之所以犯罪与社会条件毫无关系。他眼中的共产主义不是一种错误的政治经济体系,而是不断对权威发出挑战的新形式。
如果说犯罪潮催生了FBI的话,那剿灭狄林杰行动之后两年,在FBI历史上发生的另一件里程碑事件则让它飞速增长。1936年8月24日,战争的阴云笼罩着欧洲和亚洲,罗斯福总统想评估一下美国所受到的来自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威胁有多大。像右翼组织美国人自由联盟这样的组织,在强大的商业部门的支持下,正在阴谋罢免总统。此时的总统再次向FBI求助。不过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年轻的胡佛以充沛的精力把新机构塑造成高效的典范,他高超的领导技巧让他掌控这个机构长达48年,事实证明,他待得太久了。在那48年里,美国换了8位总统,16位首席检察官,但FBI局长却始终是他。他所拥有的权力是之后任何FBI领导所无法超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