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是金庸虚构的。在历史上并没有这样一个全国性乞丐组织,而是各地乞丐各有各的帮派,名字也不统一。因为古代通信、交通不便,很难形成全国统一的组织。最重要的是,朝廷不会任由民间组织无限壮大。因此,丐帮大多是地区性组织,少则十几个人,多则几百人。
在金庸的小说里,丐帮被塑造成为天下第一帮派,门派多、门徒广。尤其是帮主萧峰、洪七公等人,武功盖世,行侠仗义。其实,小说毕竟是小说,历史上真实的丐帮,可不是这样的。
在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有这样的描述:杭州城内几百名乞丐由帮主金老大一人管理。丐帮内组织纪律严明,各大小乞丐每月要交“份子钱”。那些最低级的乞丐,劳动所得大部分要上交。高级别的相当于职业经理人,由帮主发工资。帮主金老大对其他所有乞丐有生杀大权,如有不服的去告官,官府都不爱管这帮人。所以,乞丐们无不对金老大服服帖帖,“这般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与奴一般,不敢触犯”。
不过,乞丐窝里也会飞出金凤凰,那就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有段传统相声《珍珠翡翠白玉汤》就是说朱元璋如何怀念丐帮朋友的。历史上,朱元璋下过令,对全国乞丐实行集中管理。
具体来说,明朝从各省到府、县、乡,每级各设有一个丐头领导,各级丐头受当地领导的管辖,而且可以世袭。朱元璋的本意一是招安丐帮,帮助朝廷做点事,二是救助乞丐。谁知,丐帮一旦与官府联合,愈来愈流氓。
由于允许丐头世袭,一些破落的贵族逐渐进入丐帮,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势力在丐帮内的交集。丐帮与黑帮相互渗透,一些原本黑社会才干的事,丐帮也效仿。据《皇明条法事类纂》记载:明代北京城内,有一个名为“叫化子”的青壮年丐帮,这帮人白天游手好闲,喝得烂醉,四处强索钱财;晚上拧门撬锁,盗窃抢劫,猥亵良家女子,简直无恶不作。官府也不太敢管,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官府的办事人员在大街上遇到这些乞丐甚至还要给他们让行。
在繁华城市沿街店铺,一些丐帮专门对商家收取保护费或营业抽成。总之,必须给钱。若不给,轻则派乞丐轮番乞讨骚扰,重则派打手上门滋事。很多商家为了生意太平只能屈服。除此之外,丐帮还会向老百姓的红白喜事索要例钱,只要家里办事就要交钱,否则就让你喜事变丧事,丧事更闹心。交钱后,送给你一个丐帮吉祥物,如打狗棒、旱烟袋杆等东西,意思是,这家已经交过钱了,兄弟们别再骚扰,相当于开发票。
慢慢的,一些江湖习武之人逐渐加入丐帮,类似黑社会打手,这让丐帮与黑帮更难以区分。清朝时,丐帮组织非常兴盛,在全国产生了众多影响力较大的丐帮,基本都已黑帮化。据《大清律例》记载:全国大丐帮组织有北京的“黄杆子”、“蓝杆子”,华北的“穷家门”,东北的“大筐”,湖北的“罗筐会”,江西的“边钱会”,还有东南地区的“花子会”、“食巴会”等。
不过,丐帮即使有朝廷撑腰,说到底也不过是后者用来稳固政权、收买人心的工具,一旦嚣张过头,随时会被朝廷抛弃。据《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三十二年(1767),安徽“流丐”猖獗,作恶多端,“聚集多人,用强索讨,已成地方之害”。敲诈勒索也就算了,这些乞丐竟然还拐卖人口,引起了民愤。广德州官府忍无可忍,州官与都司派人缉拿,却遭遇公然拒捕,很多官兵被砖头打伤。安徽巡抚冯钤震怒,增派官兵,大力围剿数月,才将这伙乞丐剿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