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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湿漉漉的睫毛

1

沿着长墙,她不动声色走来。在不动声色中,我为她着迷。

有春风撩人,蝴蝶翻飞,还有油菜花粉的浓情飘溢。什么都打动不了我,只有她,蜂蜜一般黏附了我。一种密集的气流被她裹挟胁持,那气流吸纳了声音、光色、风向和目光。她不动声色却能笼罩声色。那一刻,她抓住了我,让我想靠拢她、成为她、用一生的时间重返到与她擦肩而过的那个现场。

现场被气息主宰,我无声跟从她走。我不认识她,但我知道她。她是女痞子、阿飞,我一闻就能闻出来。那时候,我们女生都情感贫瘠,不会尖叫、表达、呈现自己,我们是花,却发不出香味。我们不敢说不、说想、说要。没有机会和空间,不被时光默许。我们看电影并不欣赏“高大全”式英雄或粗鄙的“铁姑娘”。我们痴迷女特务,那些具备心机和手腕,拥有智慧、气质、风骨和傲气,能纠缠于豪华男性之列却又自如跳出局势之外,像脱兔、像猎豹、像风又像云一样的坏女人。她们是我们心仪的梦,在镜像里妖娆着,折射着我们迷醉的上乘女流的姿态。

21岁,我的诗人来临,我和他漫步在雪天里,那场雪和那场初恋一样突如其来而又充满足量的水分,雪花一落地就化掉。我看着在雪中对我谈笑风生的他,忽然战栗,什么都打动不了我,只有他,利刃一般击中了我。就在此刻,就在此地,我忽然想死掉,伫立于他面前,我泪光盈盈,雪花覆盖住我湿漉漉的睫毛。想死,想消失,想幻化成一场席地大雪,把全世界都覆盖包容挽留住。

现在,我看见了这两个形象,我在雪中的样子和她在长墙下的样子。都从我的电脑屏后走来,与我目光交会,瞬间化掉。这个样子消失了,但消失在一种存在里。我知道,这两个形象都不动声色打动了我,是因为爱。她们在爱,她们就在场,就是活的飞的,春光大好。

她在爱中,她手指掐着一朵粉红色花蕾,嘴唇红润,胸脯起伏。

她在爱中,身着军绿色瘦腰列宁服,丁字皮鞋,不系鞋扣,一走路,发出悦耳的叮当声响。

她在爱中,她不看全世界,但全世界都被她包容住,她以一种静谧的雌性磁场吸附着植物、动物、异性的目光。

她不动声色,却打动了万物。

因为,她在爱。因为,她青春。

2

在艳羡、鄙夷、神往、排斥的复杂心绪中,我关注她们的一言一行。我一直以为离她们很远,却不料,在观看了一场朝鲜电影之后,我居然成为了她们——“女痞子”群中的一员。

群子是我同桌,因学习成绩欠佳,我忽略了她的一切优势,她在我面前不卑不亢,但抄袭作业时低眉顺眼。我们的友情在某个暗夜绽放。经家长同意,看完电影,我第一次留宿于她家。我们争论着女特务的话题,封闭的青春像惊蛰苏醒的银环蛇探出头颅。她青竹般的体香和疯笑的热气对我产生了某种眩幻效力。一瞬间,我寻觅很久的姐姐角色被她定位。她轻启丹唇吐露一个秘密。她说她是暗痞子,不像“桃花黄”她们是明痞子。我问,有区别么。她说当然有。明痞子属于虾兵蟹将的小混混,而我们暗痞子属于高级交际花,陪同首领,上得了台面,因为,我们拿得出手。我定睛一看,她果然不俗,高挑的眉毛,带有淡雅雀斑的鹅蛋脸。在那一刻,我忽然有被大部队遗弃的重创感,想被她们收容,想加入组织成为她们的一员,想让躁动的青春得以庇护,焦虑紧迫而湍急。我很卑微而决绝地问:我,能不能成为痞子呢,明的暗的都可以,你们,可以带我玩么。群子说,她加入的是个庞大的组织,全市每个学校都有分站,最高首领叫大卫,据说,就在我们学校。我急切地问她,我认识么。群子白了我一眼,发出一声,哼。这次,轮到我低眉顺眼起来。群子兴奋地说,她们痞子部落有专门的侦探,瞄准上眼的女生。她就是有一天走在放学路上,后面有一男生尾追递上纸条,约在烈士陵园前大卫召见,她一去,就加入了。我激动地问她,那么,你见到大卫了?群子说,见到了鬼哇,没缘,到现在都不知道大卫是谁。那一夜,我失眠,一夜的蛙鸣,声声入耳。

3

又一个夏日傍晚,我记不清是什么原由把我牵引到烈士陵园前。我在护栏前无所事事打量,眼前,在高入夜空的皂角树上,在隆起的拱桥上,都有少年的身影从高处凌空跳水,溅起的水花赢得阵阵喝彩声。

这一场景让我终生不忘,我一直想把它移植到我的小说里去尽情渲染。一位少女在那样的夏日傍晚观看赤膊穿三角裤的少年们跳入水中,是一份拥有故事空间的素材,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剪裁,都应该有什么人从故事里走出来。

而事实正是如此。好看么?耳边传来叫我名字的声音,然后,接着是这一句,好看么。我回头一看,是胡峻岭,我认识,高我两级的高二(3)班班长,全校红卫兵营长(半年后,红卫兵组织被共青团组织取代,红卫兵这一称谓于一夜之间在全国被取缔。)我认定,他应该就是大卫,没有根据,完全是直感。他的眼睛很亮,但我发觉我的脸在发烧,迎着他的目光,我说真好看,一个很不假思索的回答。他说,你喜欢看么,那好,我去给你表演个高难动作。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被一群男孩前呼后拥登上了高高的拱桥。

胡峻岭把裹身的条纹毛巾一抖落,露出健硕的身姿。当他在拱桥栏柱上高高抬起,踮起脚尖,做入水投跳启动的瞬间,我知道,他,这个男生,他是为我而跳。我清晰地看见了他的健硕,每根汗毛都恰到好处,我看见了朦胧的一片,又什么都没看见。我看见他隆起的胸肌、腋窝下的褐色、根部之间被凸现的紧绷,我闭上了眼睛,又把眼睛瞪大,我铭记了所有的经典细节,又把整个过程悉数忘却。他似乎朝我飞抛了媚眼,然后像慷慨赴死的壮士,直愣愣一头栽入桥下水中。所有人都在屏息,我在内心数数:突然,我大声喊叫:一、二、三、四……在场所有围观的人齐声数数:100,101,102……在我几乎要晕倒要哭叫的霎那,自桥下,有一个猛子携带水花窜了出来。所有的掌声响起来。

的确,是有个出众的陌生男孩在水中扎猛子,在水下闷到我数102下时,他呼啦一声冒出水花。我旁边有个女生在拼命为他鼓掌,我注意到她的眼角闪烁泪花,扬起的睫毛被溅起的水花浸染得湿漉漉。由此,我断定,在她的内心,一定有一场波澜壮阔的电影在剧烈而浓郁地演绎。或许,在我文字里表述的一切情境都是她最切实的现场目击,最真切的情景在场。我的梦,正被身边这个陌生的女孩与那个出众的男孩在场联袂演绎,而我,仅仅是目击者兼陈述者。

4

那是一道长墙。沿着长墙,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知了在喧嚣,有红尘在飞扬,有混乱的蜻蜓和蝴蝶在纷扰。那段长墙,宛如一列静卧的火车,随时会拉响汽笛。

我放学,一路低头,热风掠过,有不知名的花香果香侵袭。一抬头,迎面,一张花朵般面容呈现。她就像春色打开,我的眼前一亮。她就是群子说的明痞子“桃花黄”,高二,老红军的女儿,以痞子加漂亮闻名遐迩。在那一刻我知道,明的比暗的漂亮一百倍。她穿丁字型皮鞋,不系鞋扣,一路走动,发出金属碰扣的声响。她穿草绿色列宁装,双排扣细柳腰。搭在胸前的发辫上扎着一对紫丁香一样的绸缎。她少有的舒展,妩媚,妖娆,就像被圣母的手抚慰过一般。她自身的气韵充斥掉痞气的外壳,并让这外壳柔软抖落。剩下的,就是明艳,就是动感。哦,对了。她的嘴角横斜一朵妍红的野花,蝴蝶和蜻蜓在绕她飞舞。袅袅婷婷,她款步而来,集聚人类少女的全部灵性和诡异。她呈现在面前,为我打开春光春色,一场瞬间的感触盛宴。许多年后,每当我看到吉普赛女郎口噙一束玫瑰在惊艳起舞,我就会联想到“桃花黄”的样子,并由此联想到春天、青春、情味这些字眼。

女痞子“桃花黄”最后定格的样子挥之不去,我无法抵挡,我折转回身,默默尾随她走了。我家的方向应该是沿着长墙走到尽头再拐弯过桥即可,但我那天,跟随她,走了很久。我把回家的路搁浅,我踏上了新岸。

女痞子“桃花黄”回头叫了一声我名字,她说,大卫在烈士陵园等你,你跟随我走。我不声不响跟随她走,我青春的门户瞬间打开。我孤独,我弱小,我太想加入一个同盟抑或组织,借此让我正勃发的青春强大而妖娆起来。

真的,我必须,我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