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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钟不做父母官

在“民本位”还是“官本位”的问题上,我国古代先贤是非常纠结的,一方面不断重复着“民贵君轻”的思想,一方面又强调“乐只君子,民之父母”的概念,辅之以“三纲”,占尽了百姓的便宜。

后者显然就是“父母官”一说的发端,亦是“官本位”的滥觞,致使两千余年间“民本位”成了稀缺品,至今未能完全的恢复。然而,明代官员况钟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却为我们展示了一位封建官吏朴实的“官为民仆”观,不失为历史之奇迹。

为民减负

况钟在苏州做了十三年知府,其生平主要政绩,亦仅限于苏州。明代的苏州,是一个不太好管理的地方,难在“三多”:富豪商贾多,达官显贵多,流民逃民多。因此,《明史》说它“最号难治”。

苏州逃民“接踵而去,不复再怀乡土”的原因,既在洪武皇帝对江南百姓实施的惩罚性赋税,又在贪官污吏对小民的无节制盘剥。

况钟到任后,即展开为民减负工作。

一是属县拖欠的四年赋税,约七百六十余万石,他请求朝廷允许百姓用纸钞支付。这是个讨价还价的策略,因为明代的纸钞根本不值钱,朝廷若同意,就等于这些欠粮打了水漂,所以部议时被驳回,但在况钟的争取下,朝廷最终还是同意蠲减了大部分。二是请求朝廷给昆山诸县三万三千四百余军转民籍户,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三是要求工部开征的三梭阔布,加大浙江十一府的份额,以减缓苏州百姓的压力。朝廷都同意了。

据史料的说法,况钟累计为苏、松百姓奏免税粮达一百七十余万石。这是一个了不得的数字,得惠及多少百姓呀!

为民除恶

“民本位”中的社会层面管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除暴安良、整肃吏治。这方面,况钟是有先斩后奏之特权的——宣宗皇帝给了他“敕书”,相当于传说中的尚方宝剑。他刚到苏州时,并未公开这份“敕书”,而是装糊涂,麻痹那些属官和府吏(钟佯不省,左右顾问,惟吏所欲行止)。

下属们高兴了,以为新任知府好糊弄,就继续胡作非为。但他们高兴得太早了。

三天后,况钟忽然下令所有“干部”集中开会,在会上,他把谁谁干的坏事都宣布了出来,并亮出皇帝“敕书”,当众处死了6个贪污不法的胥吏。随后又对属官进行全面考核,“出贪墨者五人,庸懦者十余人。郡中不寒而栗”。

况钟在强力除恶打击豪强的同时,亦注意扶植良善,劝惩并行。譬如他发明了“红黑两本账”,红的记录百姓的善行,黑的记录泼皮的恶行,通过及时的褒奖与惩戒,以化育民风。

为民伸冤

况钟的前任是个不作为的懒官,数年间积累了一千多个案子拖着不审,以至于监狱里人满为患,冤者不得伸,很多囚犯都死在了狱中。

况钟则非常勤政,上任后即着手处理这些陈年旧案,所属7个县,他是一个县一个县地跑,轮流审问,不到一年功夫,1120多名重囚全部审理清楚。

百姓没了冤屈,都说他是包龙图再世。

第一个任期结束后,况钟要回京述职,百姓舍不得他走,纷纷带着礼品前来为他践行。况钟十分感动,写了一首《拒礼诗》:“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棉。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洒泪注如泉。”

明代官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地方官进京时必须要给京城里势宦权贵带些好东西的,当时有民谣说:“知县是扫帚,太守是畚斗,布政是叉袋口,都将去京里抖。”但况钟赴京不带一锱一铢,其清廉殊为可贵!

更可贵的是,从这首诗里,我们不仅仅读出了一个官员的操守,也读出了封建专制时代最为稀缺的“民本位”思想。

在他的意识里,为民谋福是本分,为官清廉也是本分,在任上所做的一切善政,不是施恩于民,而是职责所系,他做的不是百姓的“父母官”,而是百姓的“仆人”。因此,对于士民的饯送,他感到非常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