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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是什么“鬼”

朋友带着一脸“猜猜看”的神情凑过来:“你知道吗,我认识一位插画师,他在路上走,每一步都要跨过一块地砖,如果走错了,你猜他会怎么样?”

“再走一遍。”我完全是一副了然于胸的自信神情。

“对啊,就是这样!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也是这样啊。”

与那位朋友的朋友走路时“跨一格”大同小异,我一度痴迷于阶梯中间那道金属长条,力争每一次登阶,都让足弓部分正好卡在它的上方——臆想中,它们是金光四射的筝弦,而我每一次不偏不倚的踩踏,都是恰到好处的拨动。位于六楼的教室快到了,我正好弹完一曲《阳关三叠》,像个得意的琴师,翩然踱进课堂。

有时,曲目也会换成难度系数更高的《高山流水》。我忙于和上那些急促处的节拍,却疏忽了足部的位置。怎么办?重新来过。有时候,如果有一步没有使金属线卡到足弓的中间,我甚至会回到起点,再爬(弹)一遍。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迟到了。

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我压力最大的一段时期。

好在压力很快就过去了,随着焦虑减轻,之前的困扰也就成为日后的谈资。

在一些社交场合,“不好意思,我好像有强迫症”简直可以像“你是什么星座”一样作为“破冰”话题。每次抛出,必会收到一堆回应:

我吃完食物,一定要把装食物的塑料袋打一个结再扔掉;

我在学校洗澡时刷卡,必须刷到整数;

我冲洗碗碟器皿时,一定要默默念诵“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我喜欢将书架上的书按照书脊的颜色排列,如果有几本书因为颜色不易归类,我宁愿忍痛将它们丢掉……

不过,笑过之后,仔细想想:我们说的“强迫症”真的是临床意义上的“强迫症”吗?

这些症状不过是戳中了人们生活中的一些偏好,而真实情况并没有严重到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至少我們还能轻松地开玩笑呢。

然而,那些真正被诊断为强迫症的人,可能未必笑得出来。

大卫和芬妮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在有关强迫症的案例记录中:

大卫是个记者,总是过于担心自己在文章中写了冒犯别人的话,所以总要花很长时间检查,这种担心甚至会延续到文章出版后;

芬妮不愿和人握手,戴着橡胶手套不肯摘下,手里还拿着一个装有消毒液的小瓶子;除了担心病菌,她还总是担心自己会说出一些奇怪的话让他人和自己尴尬。

有的人不敢碰公共场合的门,甚至因为过于害怕,到了不敢出门的地步,即使什么都不碰,每天仍要花几个小时洗手,洗到皮肤变红、破皮、流血。

据统计,每40个人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他们的生活完全被强迫症打乱,不得不向医生求助。

那么,到底怎样算是强迫症?

先来看两则八卦:

一则是关于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据说,特朗普因在总统竞选中必须与太多的陌生人握手而头疼。因为他有洁癖,总害怕与别人握手会感染病毒;

另一则是关于贝克汉姆。他曾对媒体自曝自己有强迫症,力求家里的物品摆放都要达到完美的效果。比如,沙发必须排成直线;衬衫根据颜色依次排开;他有30条一模一样的CK内裤;如果饮料的数目不是偶数,他会扔掉一瓶以保证对称。

事实上,这些症状很多人都会有,但是,那些通过专业的量表和结构性访谈被确诊为强迫症患者的人,通常还满足以下条件:

无法控制这些念头或行为;每天要花费1小时以上在这些念头或行为上;实施这些行为或仪式的过程并不快乐,但可以缓解他们内心的焦虑;这些强迫性的想法或行为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你是否暂时松了一口气?

当你意识到强迫性的想法出现时,不妨将它作为焦虑的指示标志,在尝试解决之前,先试着接纳,并找到与它和平共处的方式,甚至加以利用。比方说,一个执着地要将所有物品排列整齐的人,还有谁比他更适合做一名敬业的店员呢?

获得2006年戛纳青年导演片展最佳短片奖的RightPlace,就讲述了这样一个强迫症患者的故事。

主人公是个普通的便利店员。他吃早餐时,圆形煎蛋必须切成九宫格,蛋黄完整地居于最中央;挑选衣服时,他要站在灯泡的正下方,他的一个衣柜里挂着8件同样的白衬衫和8条颜色由浅及深的领带;他走路要沿着一条直线;出电梯门也要力求走在一条虚拟的中位线上。

他在便利店的工作是这样的:不停地跟在随意挑选的顾客身后,将那些被弄乱的薯片、泡面、饼干、饭团、汽水、酒或杂志摆放整齐,而且包装图案露出的角度也必须一致;如果需要找钱,找回的钱币也要按照数额大小一一码放。

这样一个人,当他注意到一个试图偷窃的女士,第一反应并非报警,而是去将那份差点被窃的货品归位,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然后,他忍不住伸手去整理她不够对称的鞋袜——对方尖叫,老板怒吼,他失业了——即便如此,他走出店门后,也不忘将一箱待回收的酒瓶中的其中一个,拧转到和其他酒瓶同样的角度。

他有一段缓慢但并不沮丧的自白:“我有一点儿古怪,所以有时过得不太顺利。但我并不担心。因为我知道,就像我周围的一切都有它合适的位置一样,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也一定有我合适的地方。我相信。”

像一个片尾彩蛋,最后他得到了一份新工作:整骨师。

在电影结尾,他把错位的骨头一一恢复秩序。我猜,他的大脑一定正在燃放多巴胺的烟花。